近年来,乌后旗组织部对信息工作相当重视,突出“四抓”努力促进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组工信息连续2年在全市排名第二。 第一是抓领导责任制。部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部长为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信息工作具体责任人的信息工作责任制,要求各责任人为信息工作出谋划策;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在信息报送中,凡出现迟报、瞒报、谎报信息等情况,将视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是抓全体组工干部参与制。乌后旗组织部明确要求人人都是信息员,都有提供、采集信息的责任和义务,都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围绕年度组织工作要点,敏锐发现信息线索,积极撰写信息,形成人人参与,全体组工干部抓信息的工作格局。 第三是抓领导审批制。上报自治区和市委组织部或向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部内科(室)主任审核把关,分管部长签字审批后,方可编发报送,重大信息由部长审签后方可报送,防止报送虚假信息。在《组工通讯》上刊发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部长审批后,方可印发。 第四是抓奖惩机制。一是明确奖惩措施。在《旗委组织部保持党员先进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信息的奖惩力度,并安排专款作为信息工作奖励经费,年底一次性兑现,根据办公室反馈的信息采用情况及时兑现奖惩;二是与评优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部内科(室),取消年终先进科(室)的评选资格,科室组工干部取消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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