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后旗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采取六项措施,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程。 一是实行全员竞争上岗。采取综合知识考试、教学能力测评和师德修养评价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定编定岗,择优聘任,每聘三年。对未竞争到岗位的教师实行待岗,组织开展提高培训,提供下次竞争机会。 二是实行职称岗位竞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分离,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对专业教师进行全面考评,并与相应的工资挂钩。 三是实行教师动态管理。根据教学要求,对上岗教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并按超编人数实行末尾待岗制。 四是实行在岗培训。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及教科研和课程改革,同时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定期外出学习考察,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是实行奖励激励制度。对经过考核认定的一线岗位上的国家、自治区、市、旗四级骨干教师分别发放特殊津贴,骨干教师每年一评;对后山教师发放边远艰苦补贴,每人每月20元;对在新旗府住宅小区购买经济实用住房的在职教师,兑现5万元的贴息住房贷款;同时设立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六是加强考核。各学校校长由组织部门考核,旗委任命。副科级别的副校长由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组织部门考核,旗委聘任。同时注重校长实绩考核,发放校长岗位津贴,按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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