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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后旗将全面落实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奖励费       ★★★ 【字体:
乌后旗将全面落实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奖励费
作者:信息办    文章来源:计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本网讯 岳彩虹 报道)我旗计生惠民政策再传好消息,将全面兑现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
    2008年2月27日,政府旗长杜占贵主持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同意兑现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奖励费。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为:对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干部职工,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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