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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七项措施加强林业种苗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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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七项措施加强林业种苗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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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韩刚 王豫… 文章来源:林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8 |
在今年的林业种苗执法中,我旗种苗站进一步强化了林业执法机构建设,加强对各苏木镇林木种苗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使种苗执法工作成为经常性抓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林业种苗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种苗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全年共培训林业种苗执法人员2期;进一步完善了林木种苗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林业种苗执法工作中,重点加强七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种苗执法的领导,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我旗林木种苗执法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种苗站亲自开展执法工作,将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种苗执法领导,使我旗林木种苗执法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执法内容。以贯彻实施《种子法》为重点,加强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旗电视台、广播站、《乌后周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种苗法制宣传,扩大宣传层面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全年共刷写宣传标语16条,发放宣传材料1900余份。三是强化苗木执法管理职能。加大种苗行政执法力度,净化种苗市场。加强对出圃苗和飞播种子的质量检验,继续全面推行“两证一签”制度,重视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重视监督和检验工作,查处无证和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在种苗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大种苗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无证经营,依法查处非法收购及抢采掠青现象。依法整顿种苗市场;加强种苗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严格种苗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五是规范市场运营机制。引导种苗生产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规范经营。实行种苗质量自查制度,严格执行种苗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在种子调拨、入库和播种前、苗木出圃前都要经过质量检验和产地检疫,实行定点育苗,定向供应,保证种子和苗木质量,并防止有害病虫、生物的入侵,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六是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活动。根据我旗林业局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活动,加大《种子法》宣传贯彻力度,依法整顿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在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活动期间,集中力量,对生产经营的种苗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加强种苗质量的监管,提高种苗质量的整体水平。七是开展专项行动,规范种苗市场。在春季造林育苗和林木种子采收季节,我旗开展了两次专项行动,规范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同时落实《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处无证和无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实行公正执法,规范管理的情况,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林业和生态建设种苗质量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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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信息办 责任编辑:xinxib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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