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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珠岚在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字体: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珠岚在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旗上下全面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加快旗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刚才,额尔登毕力格局长对2007年全旗人口计生工作做了总结,明确了2008年的主要任务,我完全同意。下面,结合我旗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实际,就更好地贯彻上三级党委政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努力推进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讲三点意见。
    一、对2007年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评价
    2007年,是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的一年,是全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改进的一年,是全旗各族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是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加强的一年,具体表现为:
    (一) 人口计划圆满完成,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2007年度,全旗共出生387人,出生率为7.31‰,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15‰)0.84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48%,比全市平均水平(99.01%)高0.4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全旗人口出生率自1998年以来连续第11年保持在10‰以内。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健全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综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旗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科学落实了党政、相关部门、计生部门三线考核制,健全了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进一步细化了苏木镇分线考核责任目标,加大了定期考核与平时监控力度;二是分利益导向机制建立部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综合治理成员部门三个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旗直、驻旗各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共管职责,从领导班子评优、党支部评优、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加强制约,提高了综合治理水平;三是将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了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考核范畴,严格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了综合治理的基础;四是制定了《乌拉特后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了驻地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健全了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制度,完善了对条管单位及驻旗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管。五是积极与我旗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合拍,有效落实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 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优化
    按照国家计生委的标准要求,全面实施了国家级“优质服务旗”创建工作。一是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标准,加强了旗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硬件基础和服务能力建设。添置了生殖检查、生化分析等医疗设备和常规诊疗设备,提高了规范化管理及检查、诊断、治疗、咨询、宣传等综合一体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了潮格温都尔镇、呼和温都尔镇计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改善了服务条件,提高了服务能力。三是依托各级宣传阵地、计生服务站(室),借助流动服务车,形成了经常性服务、阵地服务、巡回服务相结合的技术服务模式,有效保障了各族育龄群众经常、就近接受生殖保健服务。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推行了以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主的生殖健康“三大工程”,有重点地加强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了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免费投放了叶酸等出生缺陷预防药物。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妇幼配合、计生培训”的生殖健康服务。
    (四) 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足额兑现了全旗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2007年度独生子女奖励费共计11.56万元。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和惠及面,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全民参保。落实了27名奖励扶助对象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足额兑现了了11户少生快富家庭每户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各级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计生家庭的优惠、帮扶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集中帮扶计划生育家庭,起到了良好的导向效应。
    (五) 基层基础建设日趋完善
    对山前行政村活动阵地、人口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健全了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明确了责任,完善了制度,狠抓了工作落实。经过积极争取,为旗服务站、呼和温都尔镇、巴音宝力格镇各配备了一辆计生服务车。
    2007年是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在全市年度目标总体考评中,我旗位居前三位,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嘉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扎实,在全区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创建优质服务旗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受到了区市两级的一致好评;巴音镇东升村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村(居)先进单位”,这是我旗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第一个受到国家级表彰的行政村。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鼎力协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旗四大班子,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各位同仁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旗人口和计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伴随我旗经济社会水平的提升,流动人口增加,各类经济、社会实体和机构增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压力加大,给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二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技术服务、生殖保健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不足,部门参与还不平衡,有的只停留在包户帮助上,没有从部门业务职能出发制定有利于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四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使得工作质量不高,流于形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并重申了“四个不动摇”,即: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对于进一步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围绕上三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2008年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央《决定》为统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计生基层基础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努力提升综合治理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乌拉特后旗,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工作目标是: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围绕上述目标,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坚持分类施教的原则,切实搞好针对社会面、育龄群众、党政干部和计生干部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党政干部、计生干部、企业职工、育龄群众、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的不同内容集中宣传培训活动。要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通过各种载体,利用各种活动,全面掀起宣传贯彻落实《决定》的高潮,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统一各级党政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活动为载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婚育新观念,促进生育文明,尤其是要加强针对农村牧区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新家庭建设。二是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坚决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计生法规的严肃性。要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坚决杜绝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对抱养、送养子女的,计生、民政部门要严格审核,防止非政策生育行为的发生。要加大计生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计生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党员干部、公务员违法生育的,要严格依法从严处罚。近期,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计生等部门要共同配合,开展打击名人、党员干部、流动人口超生的集中清查行动,要从公务员队伍和驻旗企事业单位入手,严厉查处超生和瞒漏报违法生育的现象和行为。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在此次清查中包庇、瞒报、漏报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所在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并予以公开曝光。三是加大奖扶兑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严格按条件和标准,确定并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双女结扎户奖励等优惠照顾政策,把好事办好。
    (二)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计生、卫生、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提前介入、免费药物投放、免费技术服务等措施积极开展婚前检查、婚前培训咨询、孕产期保健服务。卫生、药监、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动,对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三)着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格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人口问题的作用,切实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着力构建人口和计生工作大综治格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本部门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法定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教育、行政等措施,切实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农牧、林、水、科技、扶贫、民政、农业开发办等涉农涉牧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把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优先、扶持、救助、保障等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开展就业扶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婚检登记、生育保险等领域对计生家庭的奖扶政策;公安、工商、城建、房管部门要配合开展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宣传、广电、政府办要指导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开办计划生育专栏、专页;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要搞好服务,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驻旗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依法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好本单位人口和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全力助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各苏木镇要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搞好宣传阵地、宣传栏建设。凭借村卫生室现有资源,加强卫生、计生服务合作。
    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协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长效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将人口与计生工作与开展农牧区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工作相结合,帮助计生家庭优先办理社会保障。将人口和计生工作融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计生家庭的优惠、帮扶力度。
    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时,要优先考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和计生工作融于始终。
    (五)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能力
    切实加强旗、苏木镇两级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硬件建设,发挥好旗服务站、苏木镇中心服务站、流动服务车构建的网络功能。利用网络优势,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职能。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和充实现有技术服务力量。积极聘请医疗技术人员,设立功能科室,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在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服务卡、增加服务内容等办法,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任度和参与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旗”标准。
    (六)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好配齐村(嘎查、居)级计生干部。健全各级协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协调、组织、管理、服务”职能。加强信息网络队伍建设,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积极改善苏木镇人口计生工作条件,争取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使计生干部敢谋事、能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职业化队伍建设步伐,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管理队伍、技术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
    (七)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落实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责任,加强对流入人口所在部门的考核,推进流动人口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落实街道居委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各类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暂住、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有效提高录入率、反馈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跟踪管理。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有效机制,合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决定》确定的新目标、新要求,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实行党政、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分线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着重解决好领导保障、综合治理、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影响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执法责任制,对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和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查处。
    (二)明确责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落到实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是要事、也是难事,必须明确责任,精心实施,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苏木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经常督促指导,抓好落实,保证责任目标如期实现。各相关部门要继续从本职工作入手,将计划生育工作视为份内之责,要有新的摆布、新的举措。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责任状的每一项内容,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按照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计生部门要加大平时监控和定期考核力度,及时向旗委、政府反馈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严重滞后的要实行“情况单列”,直至“一票否决”。
    (三)强化措施,将基层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合力,协同做实做细基层基础性工作,相关人员要熟悉掌握工作点的基本情况。要加强软件指标建设,保证软件健全、资料齐备,各类表、卡、册和统计数据要做到“准、真、细、快”。各苏木镇计生干部要及时掌握、核对、变更基础数据,确保帐卡、数据库、实际“三统一”,为各级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数据资料。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齐心协力,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力争使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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