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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博爱一日捐”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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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博爱一日捐”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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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信息办 文章来源:红十字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驻旗各单位、驻军、各企业: 为了贯彻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博爱一日捐”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做好全旗2008年“博爱一日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是一项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的社会公益活动,目的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形成团体互助,扶危济困的新风尚,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旗委、政府委托旗红十字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为了进一步开展“博爱一日捐”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吸纳更多的社会慈善资金,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摆脱困境,改善生活状况,各单位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乌拉特后旗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采用有力措施,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募捐活动,努力提高募捐工作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负责本单位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按标准完成募捐任务,统一缴旗红十字会或汇入指定专户,由旗红十字会开据募捐用收据。旗财政局、经济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机关服务局、广电局要配合旗红十字会做好募捐工作,旗工商联要积极发动会员参加募捐活动,并负责募捐款的收集交纳工作。旗委办、政府办督查室负责募捐工作的督查,电视台、《乌后周刊》、政府网站,要开展募捐专栏安排一定的时间刊播公益广告,公布募捐情况,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募捐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募捐款的管理 旗红十字会要认真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募捐,为地区公益事业多做贡献,红十字会要严格募捐程序和手续、管好、用好募捐款,让捐赠者放心,让群众满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募捐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驻军每人捐出月工资的3%,企业工人捐出月工资的2%,企业捐出上年利税收入的0.02%。 五、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日——6月30日截止,募捐工作结束后,旗委办、政府办督查室要对2008年“博爱一日捐”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捐款接收单位:乌拉特后旗红十字会 联 系 人:包胜利、呼日勒、黄朝鲁王秀芳、乌云毕力格 联系电话:13947840158、13804780799、13337016004、 15048865531、15849874568 捐赠热线:4661626 接收捐款帐号:9100310229000000025400 开户银行: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特此通知 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办公室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 主题词:博爱一日捐 通知 抄送:旗各大班子 乌拉特后旗党委办公室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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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信息办 责任编辑:xinxib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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