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后旗造林绿化“以奖代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乌拉特后旗造林绿化“以奖代投”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林业 以奖代投 办法 通知 抄送:旗各大班子办。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 乌拉特后旗造林绿化“以奖代投”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鼓励各苏木镇、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与造林绿化,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全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以奖代投的适用范围 1.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 2.各级通道绿化工程 3.集镇、生态家园示范村和村庄绿化工程 4.工业园区及企业绿化 5.农田林网配套 6.北山坡造林、沙坑绿化等生态治理工程 7.林业科技推广 二、以奖代投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以奖代投评选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其示范性和代表性。 2.质量为基准原则。通过检查验收后,质量合格的给予奖励,不合格的不进行奖励。 3.精品工程奖励原则。在新农村建设中建成的绿化示范园区、中心村、重点项目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具有标志意义的精品绿化工程要进行奖励。 4.部门投入为主的原则。以苏木镇和部门投入为基数,旗财政按比例以奖代补。凡各苏木镇没有投入的,旗财政不予奖励。 5.受奖主体多元化原则。为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造林绿化事业,对通道、集镇、村屯绿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部门、个人都要进行奖励。 三、以奖代投的奖励标准 (一)通道工程完成整地、水利工程配套和植树造林任务,且验收合格的,给实施单位每公里奖3000---5000元。 (二)集镇绿化每合格1个奖励10000元;村庄绿化达到生态园林型标准的每个奖励10000元,达到生态景观型绿化标准的每个奖励8000元,达到生态保护型绿化标准的每个奖励5000元。 (三)精品工程奖励:花园式集镇绿化每个20000元,绿化模范小康村每个20000元,绿化示范村每个10000元,精品样板通道工程每个50000元。 (四)获得全国“绿色小康村”称号的奖励10000元; 获得全国“绿色小康户”称号的奖励1500元。 (五)获得巴彦淖尔林业建设优秀旗县领导、苏木镇领导的,颁发奖金3000元;获得巴彦淖尔绿化奖章,颁发奖金2000元。 (六)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任务的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任务量,奖励3000—10000元。 四、以奖代投的资金来源 旗财政局依据旗以奖代投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林业局,旗林业局以直补的形式拨付给各苏木镇或造林绿化实施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旗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以奖代投”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委、政府成立全旗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以奖代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和验收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