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全旗河道采砂禁采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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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汛期内全旗境内河道禁止采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下列时段为全旗河道采砂禁采期
  (一)2025年7月20日至8月10日(主汛期)。
  (二)其他时段根据旗防汛指挥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视为河道采砂禁采期。按紧急防汛期要求提前24小时撤场禁采,紧急防汛期结束后推后24小时进场。
  二、禁采期间,除防汛应急除险外,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
  三、禁采期间,各采砂业生应将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砂坑,清除弃料,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禁采期非法采砂的,由旗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8-4665520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来源: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