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后旗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批准〈乌拉特后旗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成果的请示》(乌园发〔2025〕45号)已收悉,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乌拉特后旗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要认真落实《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相关工作。全旗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划》,扎实有序地推进绿地系统的项目建设。旗住建、自然资源局、园林等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
三、《规划》批准实施后,旗住建、自然资源局、园林等部门要及时做好规划的公布及宣传工作,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建设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来源: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