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政府文件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4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巴政发〔2024〕18号)文件要求,在《乌拉特后旗本级权责清单(2020年版)》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结合《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乌政字〔2022〕132号)精细化梳理了旗本级行政权力,形成《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其中保留5808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125项行政权力事项。现将《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   《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各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力。   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规范运行权责清单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   原文下载: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解读文件:关于《乌拉特后旗本级权责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公布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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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驻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与核实工作,新发现文物点共计79处。经乌拉特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专家评定,现予公布。   一、新发现文物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新发现的79处不可移动文物,涵盖史前岩画遗存、古代军事防御遗址和古墓葬三大类别,历史跨度从新石器时期至西夏时期,具体如下:   (一)史前岩画遗存(新石器时期)新发现岩画点4处,集中分布于阴山山脉北麓(巴音宝力格镇、获各琦苏木、乌盖苏木),题材包含人面像符号,是研究古代北方游牧人民信仰崇拜的“石刻史书”。   (二)古代军事防御遗址(汉至西夏时期)新发现烽燧、障城及长城墙体遗址73处,属阴山长城防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涵盖汉代烽火台、西夏戍堡等类型,见证了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在河套地区的军事对峙与文化交流,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实物见证。   (三)古墓葬(夏商周含春秋至战国秦汉)2处,分别位于巴音前达门苏木和呼和温都尔镇。这两处墓葬形制具有典型的北方草原文化特征,对于研究古代游牧民族的丧葬习俗、社会结构及民族迁徙具有重要价值。   二、文物保护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施行)及本通知精神,落实以下文物保护责任:   (一)严格执行“先调查、后建设”制度。新发现文物点的,任何工程建设须优先开展文物调查、认定工作,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坚决杜绝“建设性破坏”。   (二)全面落实“最小干预”原则。对岩画、长城遗址的修缮、保养及迁移(确需时),必须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大限度保留文物历史信息,严禁过度修复或擅自改变文物结构,确保文物真实性、完整性。   (三)强化“四有”基础工作。旗县级人民政府须依法为新发现文物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明确管理责任人,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基层治理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深化保护利用融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挖掘文物价值内涵,推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让文物“活起来”并惠及民生。   三、公布事项   现将《乌拉特后旗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共计79处)予以公布(见附件)。各地区、各部门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落实文物保护法定职责,共同守护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   附件:乌拉特后旗第一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79处)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原文下载: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解读文件:关于《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解】《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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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而有效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字〔2006〕149号)和《巴彦淖尔市文化广电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巴文旅广办发〔2025〕18号)文件的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雅托噶、河套顺口溜、骆驼文化那达慕等15个项目确定为第七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乌拉特后旗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原文下载: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解读】《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图解】《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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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废止和修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 783 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9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的要求,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经各部门主动梳理,现决定对5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的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的文件予以修订。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部门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制发的相关配套文件。   附件:1.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废止文件目录   2.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修订文件目录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原文下载: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废止和修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文字解读】《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废止和修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图解】《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废止和修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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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拉特后旗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文件:解读:《乌拉特后旗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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