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矿山基本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在防范化解矿山领域安全风险方面迈上新台阶、达到新水平,切实提升矿山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精准掌握并持续动态更新矿山信息,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50号)的要求,实行矿山企业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包保措施。
经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现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煤露天矿山、尾矿库包保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查看:乌拉特后旗露天矿山基本情况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