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6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内政土发〈巴〉〔2026〕10号批复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1917公顷。现将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为实施乌拉特后旗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和权属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东升村。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本次征收范围为巴音宝力格镇东升村集体土地1.191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全部为农用地1.1917(水浇地1.191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不涉及地上附着物。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的土地全部为村集体土地,不涉及个人承包户,采用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
特此公告。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