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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统计局第一责任人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13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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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根基
  我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集体学法6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贯彻落实,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增强全局法治意识,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实思想保障。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我本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股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保障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安排专项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三是确保成效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上三级文件精神,制定《乌拉特后旗统计法治宣传“八五规划”(2021—2025年)》《乌拉特后旗统计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切实做到责任清、事项明。紧扣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各环节,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效能,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信息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公布党务、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三、开展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列为旗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4月25日,在旗委党校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中央文件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三是坚持在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主题党日学习会上进行法律宣讲,2025年开展法治集中学习6次,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四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季度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五是积极扩大执法人员队伍。安排1名干部参加了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现我单位有3人持有统计执法证。
  四、加强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紧抓重要普法契机。充分利用“3·15”学雷锋主题活动、5月宪法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人口抽样调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等契机,积极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不断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公众遵法崇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律意识。二是积极扩宽宣传范围。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载体,结合《统计月报》《统计快讯》以及统计微信公众号等统计平台,宣传统计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立足单位职能特点,以主题党日分享学习的方式,推动各专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内容纳入培训。
  五、大力执法,提升守法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筑牢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一是重点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抽取了5家“四上”企业,与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地提高了我旗统计数据质量。二是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按季度建立违法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领导干部干扰、限制、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以及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统计机构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广度与深度不足。虽然开展了多种普法活动,但从广度和深度来看,全民的法治教育仍有提升空间。专项培训相对较少,多以会议形式进行普法,效果有限。普法宣传主要聚焦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者,在全社会层面的普及还不够广泛,部分群众对统计法的认知仍较为模糊。二是基层统计法治基础薄弱。基层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基层统计站法治建设资源相对匮乏,影响了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
  七、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推动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日以及各项统计培训开展普法,运用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立足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抓实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统计站法治建设资源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三)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使其全面熟悉掌握执法流程和执法规范要求,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与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任务,丰富执法实践,通过实际案例的处理,积累执法经验,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统计执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来源:乌拉特后旗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