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坚决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畅通反映渠道,现面向广大群众征集投诉举报线索,具体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八个严禁”
1.严禁利用征订教辅谋利: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谋利。
2.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征订:严禁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理由强迫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3.严禁统一征订评议目录外教辅:严禁学校及教师组织征订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外的教辅。校园书店不得销售评议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严禁“一科多辅”:严禁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2套及以上教辅。
5.严禁进校推销教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6.严禁指定购买渠道: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7.严禁捆绑搭售:严禁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8.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违规征订: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等。
二、监督举报渠道、时间
如在您身边,发现存有以上行为的学校和教师,请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举报部门: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一楼基础教育股
举报电话:0478-4910527
举报邮箱:dadui.123@163.com
局长热线:0478-4910530
举报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反映事项能够有效核实与处理,请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尽量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被反映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能够准确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信息不被泄露。对于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