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延期通知
1、缴费对象: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
2、缴费日期: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31日。
3、缴费方式:登录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缴费或在税务西区(原国税局)找各自的税务所、分局缴费。
4、请各社区、学校、幼儿园、嘎查村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宣传,做到应保尽保。
请各未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尽快到以上地点缴费,截至2023年5月31日后未缴费人员视为放弃2023年参保资格。
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编 辑:徐 容 米 乐
审 核:李 琰
监 制:贾 茹 娜仁图亚
总监制:李会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