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 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监测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 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 提出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全 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 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 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 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 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 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 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 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 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全旗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 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 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 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
2.与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职责分工。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承担数据与算力行业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应诉,负责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设立、认定、升级、扩区、调位等相关问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机关离 退休人员、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党群、纪律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职责: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
(三)投资规划股职责: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发展规划,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乌拉特后旗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
(四)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职责:参与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承担全旗工业节能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业中小企业和信息化股职责: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 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负责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负责全旗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旗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旗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六)行政执法股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盐业行业管理职责。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水利局大楼三楼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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