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各苏木镇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蒙古文网站栏目更新、内容采编、翻译审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指导苏木镇政府蒙古文翻译工作。
(十)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一)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值班渠道反映的重大紧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二)负责旗委、旗政府的信访工作。协调指导苏木镇及旗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政府总值班室)。协助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处理室务工作。负责机关创建、后勤管理、机关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承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值班渠道,主要以电话形式反映的重大紧急情况的协调处理事宜。根据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领导指示,做好相应的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特殊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一室。负责为旗人民政府旗长和办公室主任提供服务,综合和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旗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筛选、审核,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秘书二室。负责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处级干部提供服务,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旗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四)政府督查考核室。拟订旗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反馈。负责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旗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催办和情况反馈。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催办和情况反馈。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承担苏木镇、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目标考核日常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督查事项。
(五)文电室。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公文审核、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旗人民政府、旗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组、旗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承担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保密管理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六)信息调研室(翻译室)。负责制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负责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文字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的栏目更新、内容采编、翻译审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大型会议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
(七)法规室。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导全旗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请示、建议类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提交旗人民政府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旗人民政府拟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八)人事财务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九)专项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重要巡视、巡察、督察、督查、督导、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以及迎检验收等其他重要专项工作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汇总、集中管理、查阅等工作。根据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指示,对特定事项进行调度盯办汇总报告。承办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组中心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承办旗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保障中心。承担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综合文秘、保障服务值班值守等相关职能。承担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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