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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2-05 09:53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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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全旗《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拟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11.负责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1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4.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一股
  党政办公室
  负责卫健委党委、机关党支部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行风政风、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承担党建、团建、党务公开、组织人事、党费收缴、党刊党报征订与发放;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通用语言文字、关工委等相关工作;承办旗纪委监委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承担信息专网建设、网站及公众微信平台等的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各类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发放并收集系统各单位在各类媒体、报刊、杂志发表的宣传报道;负责联系旗委宣传部、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组织各股室和系统各单位提供播放稿件和健康教育宣传等相关信息。
  拟定和实施卫生健康领域新闻宣传的目标、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新闻信息发布;承担卫生健康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考勤、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消防与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等工作;拟定并组织落实干部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政策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全旗干部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组织、考核与评估汇总,拟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二级单位目标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旗人社局要求对基层卫生院所有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汇总上报。负责协调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规审室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行业财会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编制管理、人员工资、固定资产管理及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对基层卫生院财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全旗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运行、使用审核和财务审计工作。
  拟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旗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协助并落实全旗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作。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二股
  综合业务二股一室(疾控体改法规)
  拟定并实施全旗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组织疾控等部门开展旗级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暨重要接待任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服务、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度精神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等内容要求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全旗医疗广告初审;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政务服务等工作。
  拟定实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医疗案件调处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核与监督工作;承担群众信访、综治维稳、普法等工作。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二股二室(爱卫健教)
  拟定并组织贯彻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病治病等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检查和进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承担创建卫生城市和控烟工作,保持全国健康促进旗建设成果,并实施健康苏木镇和健康嘎查村建设。制定全旗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倡导全旗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目标人群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自我保健能力,促进、改善、建立、养成有益于健康的卫生行为,以达到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目的;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政策、规章、标准等制定,积极配合参与各项健康教育相关的创建、考核和督查;负责全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对各类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开展有计划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配合开展各类卫生日活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活动;负责编印不同形式的健康传播资料,制作各类多媒体健教资料,免费提供给全旗城乡各个社区、学校、企业和医院等单位,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并为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服务;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的调查和科学研究,掌握健康教育有关的基础资料,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和重点疾病,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模式和效果的探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归档和利用。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三股
  拟定并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院感染防控等有关政策,指导实施有关规范和标准;拟定全旗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旗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与医疗机构校验。负责城市医师支援农牧区卫生及旗直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适时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巡回医疗)、“服务百姓健康”等大型义诊活动。负责医德医风和医疗反腐、双拥(征兵)、残疾评定及业务监管等。
  拟定、指导全旗卫健系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及卫健人才发展规划等;负责人才招聘及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编制统计与管理等工作;承担委机关科级干部考核、干部人事教育(公务员培训、专技人员培训、专技人员资格考试与评审)等工作。
  拟定并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全旗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时调控,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承担科技教育、卫生应急、医学教育培训考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范化医师培训落实等工作。负责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中(蒙)医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旗中(蒙)医药事业发展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和工作计划;对中(蒙)医药法治建设规划进行督查;管理中蒙医药专项经费和相关项目实施;负责中(蒙)医药相关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的监管;负责指导协调中(蒙)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研究机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中(蒙)医医疗机构设立申请及人员的评价和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中(蒙)医药事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药服务;组织中(蒙)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开展中(蒙)医药宣传知识普及;负责拟定中(蒙)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加快中(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促进传承、保护、开发、发展中(蒙)医药医学文化有关工作;监督并规范中(蒙)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秩序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中(蒙)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蒙)医药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业务四股
  综合业务四股一室(基卫药政、医改、信息化)
  综合管理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汇总各股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规范相关数据,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制度、负责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缴纳,“优质服务基层行”相关工作,拟定对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嘎查村卫生室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实施目标考核;承担乡村振兴健康帮扶等具体工作。负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及全旗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监督检查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基层岗位大练兵活动。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估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
  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综合性医改配套政策,指导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改政策、经验、信息整理分析,承担医改重点指标数据监测、报送、通报等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全旗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制定全旗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卫生健康区域信息化、信息专网建设。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四股二室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艾梅乙等妇幼项目落实,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承担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承担妇委会及妇女、儿童相关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
  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推进计生协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全面融入健康乌后旗建设。围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要任务。完成相关部门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巴音前达门街呼和温都尔路卫生健康委员会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2621321
  负责人:王生明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集团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托管医院,是全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全旗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治、下乡义诊,指令性医疗保健等任务。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内设机构
  1.内儿科:是医院的重点学科。截至目前设有专门的抢救室,拥有专业的急救队伍,且急救医疗设备配备齐全。科室承担着各类基础病、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及慢性病的干预指导工作。
  2.外科:集骨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室,对于肝胆、胃肠、泌尿、肛肠、甲状腺及乳腺等疾病具有专业的诊疗技术。
  3.妇产科:我旗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助产机构。
  4.急诊科:承担全旗的急救任务,为后旗百姓提供快速、便捷、全天候的急救服务。负责重大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5.中医科:运用中医中药对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颈椎病、腰椎病、胆囊炎、胃肠疾病、风湿病、肾病、泌尿系感染、失眠、妇女月经不调、痛经、更年期综合征、乳腺增生、卵巢囊肿、湿疹、荨麻疹等多种疾病进行治疗,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
  6.五官科:开展眼、耳、鼻、喉、口腔等业务,无节假日,随叫随到。
  7.手麻科:负责完成各类手术的麻醉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8.疼痛康复理疗科:是医院重点发展建设的临床科室之一,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创新性提出多元化的诊疗新模式,中医、麻醉、疼痛康复等多学科交叉合作。
  9.体检中心:拥有一流的专业体检设备及经验丰富的医师团队,为全旗团体群众和家庭、个人提供高品质、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的健康体检服务。
  10.心电图:是以检查心脏功能疾病为主的医技科室,是健康体检的主要检查项目,为临床心血管疾病的诊断、治疗提供依据。
  11.检验科: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履职情况,并根据科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医德医风等,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12.B超室:进行超声诊断,包括人体各个组织和器官,如腹部浅表、妇产、心脏、血管等。
  13.放射科:引进大型CT扫描机、1.5T核磁共振(MRI)成像系统等先进的影像设备,为患者的明确诊断提供保障。
  14.药剂科:负责制订本科室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组织实施,每月检查、总结和汇报。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医院药品引进的审核工作,组织检查药品的质量、保管工作。指导药物经济学、临床药理、临床药学、药物不良反应等工作。指导开展药物咨询工作,监督临床合理用药。
  15.收费室:负责医院窗口各类就诊患者的挂号、划价、收费、出入院结算、费用清单打印等工作。
  16.供应室:全面承担医院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等工作,为全院医疗、护理提供最为有效的安全保障。
  17.党办:负责全院党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承担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支部的决议、指示工作,负责收缴党费、协助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各类活动的工作。
  18.院办(人事科、宣传科):负责全院的日常行政性事务管理,承担综合协调、公文管理、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报刊的征订与收发管理、安排医院行政总值班并监督执行、组织安排行政查房、医院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的审核修订、人力资源、宣传活动等工作。
  19.信息科、总务科:承担网络安全、硬件维修、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科教应急、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
  20.器械科(医学设备科):负责全院的医疗设备与相关物资管理,承担医疗设备规划论证、招标采购、安装验收、医用耗材管理及报废处置等工作。
  21.财务科:负责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及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的日常管理、各种处方权审批管理、全院医师定期考核。
  22.感控科:负责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医院感染发生状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提供指导。负责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23.医务科:对全院医疗业务及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负责处理医院日常医政管理工作,承担起草拟定相关医疗管理制度、各项指令性医疗任务的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工作。
  24.护理部:负责制订全院护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
  理目标及质量控制标准工作,负责调配全院护理人员,做好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监管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建立、实习及进修护士的管理及召开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等工作。
  25.医保科: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医疗
  保险政策的培训宣传;负责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的分析反馈等工作。
  26.内审科:负责拟订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院有关部门和项目,对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审计;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监督;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等工作。
  27.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年报数据、协助财务科完成工资发放等工作。
  28.档案室:负责完成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借阅、复印等管理工作。负责病案编码、病案终末质检工作。
  29.图书室: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负责搞好图书室内卫生和安全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巴音前达门街与潮格温都尔路交叉口西北160米。
  办公时间:业务科室:全天24小时
  行政科室: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5:00- 18:00
  联系方式:0478-7853548
  负责人:单玉利
  
  (二)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
  主要职责: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是全旗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蒙药制剂为一体的二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是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承担蒙医临床医疗、医学教育、蒙医药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充分利用蒙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为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提供以蒙医为主,蒙西医结合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内设机构:
  1.蒙医内科、内分泌科:诊疗内分泌疾病、呼吸内科疾病、心内科疾病、肾内科疾病、神经内科疾病、消化内科疾病、风湿免疫科疾病。
  2.蒙医心身医学科:为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以及慢性病康复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和预防,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促进心身康复。
  3.蒙医传统疗术科:用针刺疗法、灸疗法、放血疗法、震荡术、拔罐疗法、诺哈拉呼疗术等疗法治疗颈肩腰腿疼,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各种骨质增生症,软组织疾病,静脉曲张,高血压,失眠症,面瘫,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脑震荡,脑瘫,截瘫,关节术后康复等疾病。
  4.蒙医骨科:主要诊疗创伤性疾病、骨关节疾病、脊椎疾病、肌肉与神经性疾病、骨肿瘤等。
  5.康复科:康复科以功能恢复、提高生活质量为核心目标,针对骨科疾病(骨折术后、关节置换术后等)、脑血管病后遗症(卒中后运动/认知/吞咽障碍等)及残疾人,开展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等综合康复服务,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并动态调整。与骨科、神经内科、蒙医传统疗术科等科室建立联合诊疗机制,参与患者全程管理。
  6.急诊科:承担重大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7.外科:涵盖骨外科、普外科、甲乳外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等二级学科门类。开展各类外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手术及非手术治疗方案。
  8.肛肠科:诊疗肛管或肛周疾病。
  9.口腔科:诊疗口腔类疾病,主要诊疗牙齿的牙体疾病、牙周疾病、口腔黏膜病,诊疗口腔颌面部疾病,也可诊断口腔外伤。
  10.眼科:诊疗眼睛及眼周相关性疾病。
  11.血液透析科:规范开展透析治疗;预防并处理透析时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负责血管通路的评估与维护工作;为患者提供全周期管理,负责院感防控与设备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透析用水、耗材的安全。  
  12.体检科:开展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等基础常规的检查项目。
  13.医学影像科:负责全院X线、CT、MRI等各类影像检查与诊断工作,优先保障急诊、危重患者检查需求,快速完成图像采集与专业分析,出具规范准确的诊断报告。
  14.检验科:承担全院门急诊、住院患者血液、体液、生化、免疫等各类临床检验工作,严格按规范完成标本接收、处理、检测全流程,按时出具精准检验报告。
  15.超声科:开展腹部、心血管、妇产、肌骨、小器官等多部位常规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高效出具精准诊断报告,满足临床多场景诊疗需求。
  16.心电图:承担全院门急诊、住院患者常规心电图、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等各类心电检查,聚焦胸痛、心律失常等危重患者,开通检查绿色通道,快速完成检测并出具准确报告,及时反馈危急值助力紧急救治。
  17.胃肠镜:检查胃肠道病变。
  18.老年病科:针对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以及一体多病等因素,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个体化方案,为老年患者提供心理及身体的健康治疗。建立安宁疗护病房,为终末患者提供人文关怀,减少痛苦及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
  19.院办/人事科:承上启下,协调全院各部门工作。负责医院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印章管理、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院人员招聘、入职、调配、离职、核算工资、管理社保、公积金等福利,组织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
  20.科教科/应急科: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成果登记与转化服务,策划并组织实施全院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业务培训。组织安排实习生、进修生、归培生的临床教学与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术讲座,会议;负责医院医疗外派任务、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培训及突发事件。
  21.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回收、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依法依规为患者、临床、科研、教学与医保、司法等提供病案查询、复印与数据服务。
  22.档案室: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医院各类非病历类档案(如文书、基建、设备、财会、声像、实物等)。
  23.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体系的构建与管理,督导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执行;牵头处理医疗纠纷与投诉,协调并优化医患沟通;组织实施医师执业资格准入、注册及定期考核,规范医疗行为;组织常态化医疗质量检查与评估,制定并督导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协调各临床科室间医疗工作,保障医疗秩序高效运行;推进医联体与医共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与资源共享;组织策划社区义诊及健康宣教活动,提升基层民众健康素养。
  24.质控科:制定全面质量控制标准与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日常及专项医疗质量督查,监控核心制度执行效能;追踪监测国家医疗质量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与上报;全面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编制并发布质控分析报告;督导落实患者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工作,收集、分析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科室对质控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核与管理,评估新技术、新项目的安全性与可行性;组织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培训,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25.医保科/物价科:医保科负责落实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对接医保部门,审核医保患者费用,确保医保政策精准执行;处理医保结算问题与纠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分析医保数据,优化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医患权益。物价科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执行国家与地方物价政策,审核新增项目成本与价格申报,监督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合规;处理患者价格咨询与投诉,维护价格公示系统,开展物价政策培训,配合主管部门检查审计,保障收费规范有序。 
  26.感控科/公卫科:感染控制管理:负责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院内感染监测、预警与处置,指导临床科室落实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等感控规范,组织院感知识培训与考核,降低院内感染风险;公共卫生科:承担医院公共卫生相关工作,包括传染病报告与管理、慢性病防控、健康宣教、疫苗接种指导等;落实殡葬管理及“身后一件事”中死亡病例信息上报、遗体管理相关公共卫生衔接工作,配合完成疫情网数据录入、卫健委相关数据报送任务;卫生监督配合:对接卫健部门开展的公共卫生、殡葬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整改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27.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与核算,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与法规,加强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完善财务制度并落实执行。承担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与经济决策提供精准的财务信息。负责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收费管理、医保结算及经费收支审核,保障医院经济运行稳定。
  28.绩效考核办:负责医院绩效考核,对接国家、省级绩效考核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科室、岗位的考核细则,明确医疗质量、运营效率等核心指标的权重与计算口径,确保方案合规且可落地。数据管理与质控方面牵头协调医务、质控、财务、信息等部门,采集核心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核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完成绩效考核工作。
  29.党办:负责党支部党建日常工作。
  30.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了解职工困难,开展慰问帮扶和关怀活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参与医院相关决策的民主协商与监督,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
  31.信息科/宣传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为诊疗、管理及便民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聚焦蒙医药文化传播与健康科普,通过多形式活动与平台,塑造医院品牌,提升蒙医药社会认知度。
  32.总务后勤科:承担诊疗设备维护、物资供应、水电暖保障、消防安全巡查、环境卫生整治、食堂及物业监管等事务,同时统筹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33.护理部:负责全院蒙医护理的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管理工作;制定全院蒙医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完善蒙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质量要求,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制定各级护理人员蒙医护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等。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加强患者安全与护理质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标准化护理流程与记录。
  34.治未病服务中心门诊(蒙医特色保健康养服务中心):严格遵循医院规章制度,统筹日常运营、人事、财务、采购等综合管理,落实年度计划与财务预算,健全内部制度并开展营销宣传;聚焦“治未病”核心,为个人患者及职工疗休养团队提供规范的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定制化理疗等服务,医师与理疗师严格执行诊疗及操作规范,保障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优化患者服务流程,提供咨询、预约、回访、团队专属对接等服务,及时响应诉求、处理投诉。
  35.药学科:药学科负责全院药品采购、药品储存和供应、处方调配、制剂生产、药品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临床及患者用药需求,同时开展处方点评、药物监测等药事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根高勒路和那仁宝力格街交汇处向东80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2625101
  负责人:格日勒图
  
  (三)乌拉特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旗传染病(含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6.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7.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8.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9.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的受理和现场审核验收工作。
  10.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整治、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业综合执法工作。
  11.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12.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中蒙医药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3.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
  14.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5.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6.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7.对苏木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18.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9.承担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受理、跟踪评价及宣传工作。
  20.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执法稽查工作。
  21.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1.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务、纪检、政务、业务、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群团等工作;负责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信息综合管理、人事、劳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处理所有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根据单位年度规划,编制预算、决算计划,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与审核报销,搞好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各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适时的分析与效益评估,负责固定资产管理。
  2.流病慢病应急股。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控综合管理,传染病监测和预警、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理;负责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结核病预防与控制,麻风病预防与控制,制定防制规划、防病预案,宏观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慢性病防控综合管理、慢性病监测与评估、慢性病信息管理、精神卫生管理以及其他实施效果考核与评价等;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评估;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与管理。
  3.地病鼠疫防治股。负责制定全旗地方病、布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开展地方病、布病与寄生虫病监测与专题调查研究等;承担职业、放射、环境卫生监测综合管理;承担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与放射病调查与监测;承担职业性健康检查与体检、职业病诊断、处理、统计、评价;承担放射卫生监测、评价与健康监护;承担放射病与放射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其流行病学调查与研究等工作;制定全旗病媒生物控制规划,掌握全旗本底资料,开展消杀调查与抗性研究;负责突发疫情的消杀处理;负责特种行业的预防性消毒,指导全旗病媒生物防制,配合爱卫会完成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4.免疫规划健教股。负责免疫规划综合管理,制定全旗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开展免疫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开展人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与接种副反应事故处理;负责疫苗等其他生物制品定购、配送与冷链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与调查;负责学生健康促进和学校卫生档案与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监测与评价,开展学校卫生调查分析与研究等工作;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管理、大众及重点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资料制作与管理;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收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动态,编发信息、简报。
  5.公卫监测消杀股。负责开展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健康相关产品等危害因素检验监测、卫生学评价,开展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检测评价,并进行上述工作的技术咨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与分析以及防控;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食品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开展全旗营养学调查、监测,提供合理营养膳食指导;负责拟定全旗病媒生物防制及各类消毒监测、感染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机构的消毒技术指导,对重大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消毒处理。
  6.检验质量股。负责传染病及其食品、环境、劳动等所送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与分析;负责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负责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与管理;负责收集业务范围内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参与内部业务管理考核;负责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理化检验工作;开展职业危害因素、食品、生活饮用水以及其他各类样品的理化检验;受理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委托的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下达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理化指标质量控制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技术的培训与指导,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检测水平,利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开展技术更新与研究,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供准确、公正的检测、检验数据;负责疾病控制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与管理工作,做好生物制品的运输、储存、保管和领发,保证生物制品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7.综合监督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受理、跟踪评价及宣传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承担行政区域内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执法机构的督查指导工作;承担全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审核,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非医疗单位放射性职业危害和个人防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企业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和从业人员职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承担中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承担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第二完全小学东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4665150
  负责人:柴绍东 
  
  (四)乌拉特后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乌拉特后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方针。承担全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管理、产后康复。妇女常见病防治、两癌筛查。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入园体检、儿童常见病诊疗与中医特色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等,打造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条,保障全旗妇女儿童健康。
  内设机构:1.党办:负责党支部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行风政风、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2.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车辆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后勤保障、耗材、医疗用品采购等工作。
  3.财务室: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账务处理、凭证录入、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工作。
  4.健康教育信息科:承担妇幼健康信息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考核,负责辖区内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反馈及质量控制。
  5.预防接种科: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6.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负责医改政策、经验、信息整理分析,承担医改重点指标数据监测、报送、通报等工作;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与医疗机构校验。
  7.孕产保健部:承担提供妇女常规健康体检、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8.妇女保健部:承担妇女常规健康体检、婚检、产前筛查等工作;开展宫颈癌筛查,妇科常见病门诊查治以及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9.儿童保健部:承担群体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心理卫生。
  10.生殖保健部:查环查孕,药流及人流手术。
  11.公共卫生科:要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12.中医科:社区医院的中医职责是为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方面的服务,针灸,按摩等中国传统特色疗法。
  13.全科门诊:负责内、外、妇、儿等临床诊疗任务,承担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疾病、慢性传染病的防治,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14.收费室、预检分诊:负责单位办公用品和耗材管理、挂号收费、预检分诊等工作。
  15.检验科:负责接收并核对临床科室送检的标本,确保标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独立完成或协助完成各类常规、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检验工作。准确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数据变化,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根高勒路与巴音前达门街交汇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周五、周六接种儿童免疫疫苗) 8:30-12: 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478-4613635
  负责人:董玉明
 
来源: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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