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区域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辖区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嘎查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创建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
(三)制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嘎查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嘎查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管理,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本苏木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五)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扶贫救济、老年人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强平安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指导嘎查委员会依法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指导和组织嘎查委员会参与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嘎查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信息调度、保密机要、会务后勤、人事和财政等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联络组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苏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拟定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基础与产业发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苏木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等工作。负责农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五)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土地、林地草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保护利用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及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以苏木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镇行政执法权。
(七)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478-2621369
负 责 人:呼德尔夫
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巴音前达门派出所
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巴音前达门派出所为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边境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和境外敌社情;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竹、剧毒等危害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竹、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5.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6.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
7.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根据授权和分工,查处边境涉外案件和违反边境管理法规的案件;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
9.根据授权签发,管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按照规定对申请边境生产作业人民进行资格审查和办证。对边境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管理;
10.防范和打击偷渡、走私、非法越界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边境涉外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军警民联防;
11.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东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15004786110
负 责 人:丁怡
(二)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宝音图派出所
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宝音图派出所为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边境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和境外敌社情;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竹、剧毒等危害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竹、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5.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6.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
7.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根据授权和分工,查处边境涉外案件和违反边境管理法规的案件;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
9.根据授权签发,管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按照规定对申请边境生产作业人民进行资格审查和办证。对边境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管理;
10.防范和打击偷渡、走私、非法越界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边境涉外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军警民联防;
11.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巴音哈哨嘎查宝音图派出所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13739900708
负 责 人:曲向东
(三)巴音前达门苏木中心卫生院
巴音前达门苏木中心卫生院为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
1.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牧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牧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乌力吉图嘎查巴音前达门苏木中心卫生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0478-2279399
负 责 人:乌力吉木仁
(四)宝音图卫生院
宝音图卫生院为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
1.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牧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牧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办公地址:巴音前达门苏木巴音哈哨嘎查宝音图卫生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15947385408
负 责 人:乌力吉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