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旗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提案,认为提案精准聚焦校园安全与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对于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组织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协同治理机制
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需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户外公共场所未在指定区域和时段经营的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并负责划定禁止经营区域(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固定场所食品经营者的监管以及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等。旗政府已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您的提案与我旗持续开展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工作方向一致。我们已采取以下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了《乌后旗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摊贩、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严查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督促经营者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时向校园周边倾斜,尤其在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加大抽检频次。
(二)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一方面,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其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观念。另一方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风险,培养健康消费习惯,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和无证照摊贩。
(三)探索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城市管理等部门在严格执法、取缔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摊贩的同时,也正结合城市规划和人流需求,研究合理设置临时摊位、规范经营时段等可能性,努力在维护市容秩序与满足群众需求之间寻求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旗政府将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部门联动执法。建立由城管、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定期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与规划引导。督促城管部门严格落实校园周边100米禁设摊点的规定,并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其他区域的食品摊贩经营点,引导摊贩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加大宣传与共治力度。持续加强对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学校、家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控,推动建立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我旗校园安全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敬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