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思沁高娃及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6人,出席本次会议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5年5月3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哈斯朝鲁旗医保局局长职务;
额日和旗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耀臣旗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会杰旗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格日乐图雅为旗医保局局长;
何睿为旗司法局局长;
王会杰为旗财政局局长;
李金亮为旗审计局局长。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5年5月3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张永丽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与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吉木色旗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与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俊勇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武东愿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 命:
张永丽为旗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与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吉木色为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与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晶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邬春河、安吉鲁玛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郗瑜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都希格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