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7月6日,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思沁高娃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7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26人,请假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毅恒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工作变动,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毅恒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报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6年7月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宝力德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那日苏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李春雨旗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裴文武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杜雨春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许宽为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6年7月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晨为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裴文武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裴文武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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