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9月4日,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旗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7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19人,请假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乌拉特后旗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6年9月4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青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4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董凤伟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黄塔娜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敏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布德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贺娜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栗银珠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文龙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春霞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文燕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璐瑶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敏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阿斯楞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宇峰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春梅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吉木色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娟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海兵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琳菲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瞾馨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校雨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成利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美萍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亚光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广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其木格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伊恒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巴音那木拉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扬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娜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陶脑勒斤高娃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霞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超博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格根珠拉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媛韬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贺海洋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福星为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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