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
政策内容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经办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内蒙古青年见习计划管理系统提出申请。(http://gx.nmrc.com.cn/#/jianxi/jianxi)
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