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1. 目录
    2. 旗人民政府
    3.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1. 旗政府工作部门
    2. 苏木镇人民政府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预决算公开
    1. 行政处罚事项
    2. 行政处罚决定
    1. 行政强制事项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采购网
    2.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采购项目目录及标准
    1. 人大建议
    2. 政协提案
    1. 政府常务会
    1. 事项目录和指引
    2. 稳岗就业
    3. 生态环境
    4. 乡村振兴
    5. 食品安全
    6. 义务教育
    7. 安全生产
    8. 产品质量
    9. 养老服务
    10. 医疗卫生
    11. 助企纾困
    12. 涉农补贴
    13.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 社会救助
    15.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6. 招商引资
    17. 清单目录
    1. 政策问答库
    2. 政策解读
    1. 决策公开制度
    2. 民意征集与反馈

校园配餐领域首个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2025-10-15 09:56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记者今天(2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国家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已于近日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目前中小学和幼儿园数量超过46万所,涉及学生超过2.37亿人。校园配餐覆盖面广、环节多,已成为监管重点领域。校园配餐产业规模已经占整个餐饮业近半规模,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校园配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校园配餐领域首个国家标准发布
  《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是校园配餐领域的首个国家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明确——
  在人员配置上,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检验人员;建立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每周排查隐患,每月调度分析。
  在原料采购方面,要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并确保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验检测报告;每种大宗食品原料每年至少做一次全品类覆盖的检验检测,特别要对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进行检测。
  在制作环节,餐食加工过程须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向学校、家长和学生公开展示食品加工的关键操作流程。对每天送餐的每个食品品种要分别留样 ,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在运输环节,要配备满足配餐量和配送方式的封闭式配送车辆与设备,配送车辆向主管部门备案,宜专车专用并安装定位跟踪系统。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召回程序,并主动向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办)
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0478-46310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0900392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8250200000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