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各盟市应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此办法制定本辖区内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单独开设专门招收2-3岁婴幼儿的托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办) 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0478-46310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0900392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8250200000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