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市场经营主体、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领域风险,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违规加价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价格合规经营相关事项对全旗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恪守诚信经营准则
各经营者要压紧压实价格主体责任,遵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经营,杜绝节日跟风涨价、变相涨价等行为,强化行业价格自律,维护节日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价格公示工作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应当做到全面真实、清晰醒目的明码标价,保证价目完整、货签对位、标识规范并及时更新。禁止标价不实、一货多价、口头报价、不标价经营,不得在标价之外额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对外公示的费用。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守住节日价格红线
各经营主体针对重点领域做好价格自律:一是米、面、粮、油、肉、蛋、奶、果、蔬等民生商品,保障货源供给,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二是餐饮、宾馆民宿等,完整公示菜品、房价及各类附加收费,禁止低价引流高价结算、包间最低消费、强制消费与隐形收费;三是景区周边零售、餐饮、特产、停车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随意涨价、宰客欺客行为;四是停车场、维修及各类生活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公示收费标准,不超标准、自立项目、重复或变相加价;五是月饼及节日礼盒销售,遵守商品过度包装管控标准,抵制豪华包装,严禁天价月饼、捆绑搭售、礼盒变相涨价,倡导绿色平价消费。
四、禁止各类价格违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明码标价不规范、标价之外加价收费、强制及捆绑消费、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成交后擅自涨价、单方毁约等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做好自查整改,配合监督检查
本告诫书发布后,各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标价不规范、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举报较多、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消费者遇到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告诫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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