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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原则上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设置小卖部、超市
发布日期:2023-02-16 10:23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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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各地将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校园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全程严控。各校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校应全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建立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置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的减损管理。

依据法规,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学生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平衡膳食的知识技能,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各地还鼓励学校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成分。

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将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指导,加强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来   源:北京日报

编   辑:李   琰 米   乐

审   核:刘冠骏

监   制:贾   茹 娜仁图亚

总监制:李会刚

 

来源: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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