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1. 目录
    2. 旗人民政府
    3.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1. 旗政府工作部门
    2. 苏木镇人民政府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预决算公开
    1. 行政处罚事项
    2. 行政处罚决定
    1. 行政强制事项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采购网
    2.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采购项目目录及标准
    1. 人大建议
    2. 政协提案
    1. 政府常务会
    1. 事项目录和指引
    2. 稳岗就业
    3. 生态环境
    4. 乡村振兴
    5. 食品安全
    6. 义务教育
    7. 安全生产
    8. 产品质量
    9. 养老服务
    10. 医疗卫生
    11. 助企纾困
    12. 涉农补贴
    13.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 社会救助
    15.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6. 招商引资
    17. 清单目录
    1. 政策问答库
    2. 政策解读
    1. 决策公开制度
    2. 民意征集与反馈

巴彦淖尔市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04 11:23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有关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攻坚部署,深入实施“对标改革提升行动”“区域标杆创新行动”“电力营商环境协同共建行动”,按照持续提升电力营商环境任务安排,结合巴彦淖尔市产业发展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情况,围绕“获得电力”的环节、时间、成本、可靠性、透明度、便利度等方面,突出主动性、适需性、有效性、首创性,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力打造“办电效率最高、供电质量最好、服务品质最优”的用电营商环境品牌。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夯基固本,筑牢“获得电力”基础
  1.供电企业要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一是优化业扩业务线上办理,优化供电方案答复流程,持续推进报装容量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供电方案“一键生成、在线比选、当天答复”。二是推广竣工验收“云检验”,进一步丰富“云速办”系统支撑。三是进一步压缩时限,“三零”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限 4 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平均接电不超过2个工作日:10 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限 25个工作日,最优实现 17 个工作日: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双电源用户的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8个、11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2.供电企业严格落实“三零”“三省”服务,确保投资到位,其中报装容量2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等各类负荷低压接入仍然采用“零投资”服务模式;按照就近接入原则优化中小微企业供电方案,降低用户办电成本;提升代理购电服务质量,规范代理购电行为、加强代理购电信息公开、多渠道推送电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持续落实新建居住区100%建设充电桩,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小区红线外配套供电设施。(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3.供电企业要稳步提升供电可靠性。供电企业要聚焦提升供电可靠性,严格执行停电审批机制,优化停电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范围;要加快推进电力网架建设,积极推动线路自动化及网架完善项目尽快投产,主动消除设备隐患,实现全市电力用户平均停电时间逐年降低10%的目标。(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4.供电企业要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计划停电管理,各类施工检修停电计划统筹管理,严格落实“能带不停”“能转必转”,“一停多用”要求,深化带电作业、不停电合环等不停电技术的应用。二是将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为不停电示范区,利用高低压负荷切改、应急电源车配套方式完成不停电作业,保障示范区内线路故障检修“能带不停”,实现计划检修客户用电“零感知”。(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5.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清理不合理收费,加大“转供电”环节监管力度,实现2024年“转供电”清零目标。同时供电企业对于具备装表条件的统建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以及新建工业项目,以产权归属为基准,按照“一户一表”标准制定供电方案,严格控制“转供电”增量产生;二是推动建立转供电监管大数据平台,提升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6.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积极推动政务服务、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45热线数据共享,平台深度互通;明确并公开线上线下供电服务受理与终止的相关规定,保证业务的规范透明,积极构建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和诉求“一线应答”的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以“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审办、远程帮办、代收代办、秒批秒办”为重点,提升涉电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精准、便捷、高效、专业的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二)实践创新,推进“获得电力”突破
  7.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供电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并逐步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应用机制,以信用数据为支撑,综合运用信用评价、信用修复、信用奖惩等措施,将电力行为信息正式纳入公共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用电主体用电行为,把电力领域信用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深度融合,建成“信用+电力服务 ”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8.持续推行用电项目红线外供电接入工程费用政企分担机制,加快市政综合管廊统筹建设,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市场主体租用或购买。结合地区市政管网重建,统筹区域用电需求,引导用户合建电缆管廊、共享通道资源,减少用户一次性投入。(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9.深化“电力+金融”服务模式。一是供电企业要与银行机构加强金融服务电力产业合作,扩展面向小微企业融资产品的应用场景和业务数量,满足优质用户融资等金融服务需求。二是进一步升级“临电租赁”“临电共享”业务模式,采用多个企业共享临时用电线路和变压器,有效降低临时用电用户接电成本。(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0.利用数智化手段,持续提升办电便利度。一是持续深化“水电气暖网共享营业厅”作为公共事项“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应用,不断探索新型合作模式,促进优势互补、资源互通,为客户提供更加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的共享服务,持续提高公用事业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公共服务事项联动,依托市政务服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归集不同公用事业供应商(水、电、气、暖、网)的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并实现与地理信息系统共享,促进市政基础报装协同操作,提升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全程网办、限时接入工作效率及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能力。三是落实“高效率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推广电力业务“一次办”,主动宣传引导“过户+增容”“过户+改类”“过户+退费”等多项用电业务合并办理场景,推行水、电、气暖、网等市政接入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答复、联合审图、联合施工、联合验收、联合账单、一口答复,探索试行水电气合并缴费“一件事”,市场主体一次缴费、水电气后台分账。四是持续拓展刷脸办电、一证办电、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应用场景,优化拓展线上渠道功能,实现“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转变,线上办电率达到96%以上;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提供智能开票、智能用票服务。(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1.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分阶段开展全市水、电、气、通信网络等管线普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查询、施工协调功能。优化道路挖掘计划提前与水电气网企业开放共享方式,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协调管理平台上实现道路挖掘计划的查询及施工协调,实现“一次挖掘”或减少重复开挖。推动水电气网管线等设施安全、使用更新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2.打造政企“网格+电格”融合型网格模式,通过政企联手,实现组织架构、人员队伍、工作机制上的高度融合和优势互补,建立“小前端”与“大后台”的联动格局。电力网格经理和社区网格员负责前端供电服务,政府、电力公司各对口部门负责主动协调,实现客户需求响应及时、办理高效的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3.供电企业要围绕用电报装时间、环节、成本、供电可靠性等方面,搭建“便利化、透明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监管体系;针对周期性重复性业务,依托大数据应用实现管理线上化、预警自动化,推进业务全流程线上管,业扩工单日预警管控,确保各环节在时限内完成;建立第三方满意度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公司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评估,及时弥补出现的问题短板。(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4.供电企业要积极完善网架结构,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并网建设,全力做好新能源并网服务。一是开辟接网工程“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发电企业,全面梳理接网和共建的需求,推动配套电网工程和新能源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确保新能源项目“建成即并网”。二是成立新能源答疑服务专项小组,编制服务手册和并网验收问题典型库,为新能源电站提供并网前的调试咨询,并网后的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科学运维、合理报送检修计划等服务。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应并尽并、能并早并”。三是推动健全“新能源+储能”政策,共同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引导具有负荷调节能力的用户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市场,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水平。(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5.鼓励企业采取节能措施。用足用好节能资金支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升能效水平;组织开展能源审计,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并提出可行实用的节能措施,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监察,按照能效标准强化对企业节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6.鼓励绿电绿证交易。摸底挖掘全市企业绿证绿电需求引导企业加快布局“绿电资源”,支持相关专业机构优化绿电、绿证服务;组织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管理培训,帮助重点企业熟悉绿电绿证的采购平台及流程,着重提升经济开发区企业购买绿电绿证的业务水平,努力将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为全市首家零碳产业园区;加强企业对接服务,支持重点用能企业优先与本地区新能源企业签订中长期交易协议,提升本地绿电绿证消纳水平,不断培育绿电消费新模式;推动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燃煤发电厂、大规模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绿电市场交易,打破绿电交易壁垒,持续推进电力绿色转型;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对企业采购绿电绿证给予贷款利率倾斜等措施。(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7.探索实施供电服务不达标惩罚方案,用户对供电企业快速复电服务未能及时响应、服务准确性出现问题或投诉属实处理不公正等,有权依据供用电合同向供电企业主张赔偿,供电企业可视情况采取直接经济损失赔偿、电费减免或优惠、违约金支付、提供增值服务、公开道歉与承诺等方式进行赔偿。(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8.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开工即送电”模式。一是供电企业要做实做细区域电力规划,电源与电网建设要做好与工业园区规划、地块、招商引资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衔接,土地出让时,同步确定电源点的建设用地,保证电源、电网工程与配套用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立项、同步审批,在新建市政道路时,同步规划、实施管廊管沟和主干供电线路建设。二是在工业、仓储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阶段,项目即进入供电企业储备库,并在该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前,供电企业将临时电源建设至用户红线,并同步规划、建设正式电源,保证与用电项目同期投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19.供电企业要聚焦聚力“五大任务”,要围绕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抢抓建设黄河几字湾基地政策机遇,立足巴彦淖尔市地理优势和资源禀赋,多措并举保证绿电消纳、六类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快速建设投产,服务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要保障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快速并网,大力推广磴口模式、光伏治沙典型经验做法,高质量推进清洁能源和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和北方防沙带建设;要围绕高标准农田、绿色农产品加工、乡村振兴项目等项目,加强农牧业基础供电设施建设,为建设国家农畜生产基地提供坚强电力保障;要立足蒙西电网对外开放桥头堡的功能定位,持续做好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供电工作,大力开展与蒙古国电网互联互通建设,积极向北推进电网规划与供电服务,不断加强“蒙电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责任单位: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联动。供电企业要主动对接巴彦淖尔能源、工信、自然资源、住建、政数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信息互联互通,发挥政企“联席办”等协调机制作用,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强化过程管控。注重过程管控,细化工作安排,推进常态执行,不断总结经验模式,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把一流电力营商环境打造成为巴彦淖尔市的金字招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乌拉特后旗政府办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办)
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0478-46310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0900392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8250200000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