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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14 10:37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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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的共性需求,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和公平公正、包容审慎、守住底线的市场竞争监管规则,全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市场主体数量质量持续提升,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简化审批许可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继续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扩大到标准程度高的连锁餐饮单位。探索连锁食品销售经营企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申请开办分店时,承诺符合法定形式、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的,采取先证后核方式审批发证。实行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分批推动企业办事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
  2、便利开办登记
  推进“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登记模式,增设标准地址自动核验功能,实现企业注册登记“零干预”。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改革,完善银行预约账户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功能。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归集市场监管领域所有电子许可证,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领域所有电子许可证移动端“一照通用”。推行“一照多址”登记改革,企业在其住所所在行政区域内开设分支机构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完善跨区域迁移专窗机制,优化企业跨区域变更住所登记服务。
  3、畅通出清渠道
  实行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迭代升级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完善证照并销、税务预检等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4、推行“多报合一”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优化数据采集共享功能,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多头、重复填报。借鉴浙江省市场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建立年报分类分时分级管理模式,实现年报自动化、精准化管理,提升年报工作效率
  5、减轻经营负担
  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出台合法完善的转供电电价政策,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转供电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6、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
  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鼓励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引导帮助场内个体工商户转型,成效突出的可给予一定奖励。
  7、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各种荣誉称号等农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且企业投资人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一致的,不需重新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沿用后置许可审批
  只要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相关审批部门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9、提升产业质量水平
  深化政府质量奖励评审工作,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一批质量奖企业。
  10、培育“蒙”字标企业
  以“蒙”字标为牵引,做响一批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推进基地建设,通过扩大获证企业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绿色发展,逐步形成“蒙”字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强综合服务,组织高水平团队为“蒙”字标认证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塑造、融资等服务。
  11、实施服务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对接现代煤化工、生物制药、有色金属,奶业、肉牛、肉羊、羊绒等7条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链企业,针对企业质量技术需求,科学制定服务方案,“以点促链”助推企业质量水平提升,带动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12、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上平台建设,提升“包检道”平台区域试点和毛绒产业“一站式”服务效能。设立多个线下服务站点窗口,为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13、提升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采取集中培训、课题研究、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专家巡回问诊、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方式,引导500家中小企业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14、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应用工作
  发挥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档案历史库的数据追溯作用,加强数据校核,助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电子证照互认互信工作,推进相关数据共享复用。建立完善的产品编码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产品信息源数据采集工作室职责,指导企业创建、采集规范的产品数据信息,实现上下游信息流的准确衔接和快速发布。
  15、优化专家入企帮扶
  建立专业技术服务支撑团队,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帮扶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聚焦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开展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对接企业需求和科研资源,解决关键质量技术问题。树立破解区域特色工业产业发展质量瓶颈和质量短板的典型,开展质量攻关成果示范和推广,形成以点带面的社会效应。
  16、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
  加快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中小企业有效承接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促进专利实施运用。
  1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完善知识产权托管、侵权预警、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机制,加大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更好发挥行政保护优势。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全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构建横纵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三级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维权援助的服务水平。
  18、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完善现有商标受理窗口功能,为市场主体在商标注册、续展、运用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开展专利导航预审服务,围绕内蒙古生物和新材料产业两大战略新兴产业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完成快速预审、快速审查确权,加快发展专利密集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19、提升计量服务水平
  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计量技术服务队开展“入企帮扶”,通过走访、调研、发放问卷调查、座谈培训、开放实验室、共享仪器设施等形式,开展计量诊断和技术咨询。加强计量指标、解决计量技术难题、完善测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和检测效率。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对有困难的相关小微企业给予检测优惠。继续执行强检计量器具费用免征制度。加强CNAS扩项工作,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技术能力。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高检测工作效率。
  20、提供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
  开发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培训力度,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提升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基础建设,积极跟进新能源汽车、生物安全、信息网络、新材料、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重点产业及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构建自治区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综合体,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
  21、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筑牢产业发展基础,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促进标准体系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重点推进生态碳汇、节能降耗、中(蒙)药材、农业服务、家政、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对标达标工作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支持企业研制国际、国家标准。
  22、优化信用修复流程
  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23、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
  加快推进向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放市场监管信用信息,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缓解融资难题。
  2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进一步加强12315平台建设,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建设健康有序市场环境。探索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与公示,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促进企业自觉增强诚信意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千万工程”,推动建设放心消费良好社会环境。
  25、强化融资供给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宽银企对接渠道,促进银企互利合作共同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6、开展食品药品企业帮扶行动
  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园区建设,鼓励引导食品小作坊入园发展,提高入园率,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积极承接药品注册联合核查任务,将药品注册、生产检查由“串联”模式改为“并联”模式,助力新药加快上市。结合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且信用等级高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全区开展智能售药机试点。持续推进“百人帮百企”行动,加大对重点防疫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的帮扶力度。
  27、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持续推动审查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政策规定,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8、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
  靠前对重点互联网平台、电商企业开展专业化“体检式”“啄木鸟式”合规性指导和培训服务。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示范区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探索与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监管与服务创新模式。)建立柔性监管容错制度。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对首次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及时承诺改正后免予处罚。
  29、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强化食品监管。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加强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强化药品监管。加强疫苗、特殊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监管,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I),完善“两品一械”追溯系统,强化高风险产品抽检,健全多渠道监测警戒机制。强化广告监管、广告导向监管,加大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组织实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抓好防疫相关产品、特殊群体用品、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质量突出问题治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全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来源: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旗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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