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情况的报告
旗人大:
按照《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落实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特此报告
附: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情况的公告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情况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落实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3号) 、《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4号)、《关于行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社[2023]495号)、《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社[2023]80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242号)文件,2023年旗县区年初预算资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共计482.91万元,其中中央383.04万元,自治区67.13万元,市级5.6万元,旗县27.14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按照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人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为15个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支付率98.28%。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类别大于等于12类,服务人口数大于等于52700人,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大于等于15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覆盖率100%,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人均成本小于等于80元,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3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5号)、《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巴财社[2023]337号)、《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社[2023]33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242号)文件,2023年旗县区年初预算资金,2023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计121.51万元,其中中央51.5万元,自治区38.61万元,市级0.9万元,旗县30.5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照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药品采购金额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拨付12个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个嘎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支付率76.62%。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放乡村医生数大于等于32人,嘎查村数量大于等于32个,卫生院数量大于等于12个,基本药物制度的整体覆盖率大于等于90%,补助资金涉及乡村医生整改覆盖率大于等于90%。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购药经济负担,基层药价虚高等问题得到遏制。
三、2023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6号)、《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41号)、《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社[2023]8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242号)文件,2023年旗县区年初预算资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共计482.91万元,其中中央55.23万元,自治区20.02万元,市级2.31万元,旗县19.71万元。
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两项制度”条件的对象户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实施奖励金的发放。“两项制度”确认条件:
(1)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助对象:①本人为农牧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苏木镇场。口袋户、户口待定、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登记。②1973-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④年满60周岁、出生在1933年1月1日之后。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①扶助对象夫妻均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③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严格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的“两项制度”文件要求确定奖扶对象资格。包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员;享受奖扶的人员符合政策对年龄、户口、地域等条件的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从基层申报、公示、委机关审核批准、公示等程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建档,按文件规定对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建立标准化个人信息档案,补助对象建档率100%。
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成人数310人,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的“两项制度”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对象资格确认、资金申报、审批、三级公示,2023年享受特别扶助制度人数(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为63人,2023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数为1人。计生家庭奖励对象应享尽享,覆盖率100%。通过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减轻部分特殊家庭的经济压力。无计划生育两项制度相关人群上访,保持社会稳定。通过入户调查,认为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0%。在促进家庭发展,保障家庭教育、卫生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落实国家计生奖励政策,对特定人群的补偿和安抚效果很好,乌拉特后旗当年没有发生过因“计生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信访事件;也不存在连续多年上访而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事件。通过项目的实施,利益导向使总人口得到均衡发展。
四、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7号)、《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39号)、《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13号)、《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社[2023]811号)、《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416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812号)文件,2023年旗县区年初预算资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共计482.91万元,其中中央404.24万元,自治区12万元。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023年根据公立医院服务人口、医疗服务量(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改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统筹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进行安排。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支付率84.77%。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全旗共有公立医疗机构17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苏木乡镇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卫生服务站4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蒙医医院二甲复审,旗人民医院开展二级医院评审。2023年全旗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提升7.87%,区域医疗费用增幅31.6%,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次均住院费用增幅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财政经费的通知》(巴财社[2023]40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财政经费的通知》(巴财社[2023]1154号)、《关于下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155号),88.07万元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主要用于饮用水水质监测、新冠疫情扩大稍点监测、精神卫生、病媒生物监测、布病监测、呼吸道监测、手足口监测、学生常见病监测及干预、结核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等工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死因报告检测率6.6‰,肿瘤报告率4.8‰。艾滋病随访检测率100%,配偶检测100%,流调质量100%,抗病毒治疗比例100%。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支付率30.68%。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传染病综合报告率达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83%,通过发放各类传染病宣传册,提高全民预防疾病的比例意识,开展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降低传染病的感染率。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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