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后旗全面取消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自提购气模式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2025年10月31日起,乌拉特后旗将全面取消城区内用户自提购气方式,必须由供气企业统一配送,实现“送气到户、随瓶安检、闭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将严格禁止为未持有送气工证的人员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所有气瓶将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统一安排送气服务人员配送至用户家中,并随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灶具、燃气设施、连接软管、减压阀、通风环境、用气场所合规性等。
2、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将全面负责气瓶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和检测的全过程管理。企业需规范作业环节和流程,确保每一瓶气都经过严格的检查和追溯,从而保障用户的安全。
3、建立完善、真实、完整的用户档案包括用户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气地址、联系电话、用气性质、气瓶编号以及数量、配送记录、安检情况等。
4、鼓励供气企业通过APP、小程序等方式实现“扫码签收+电子安检单”功能,用户可通知手机查看配送信息、安检记录、安全提示等,提升配送管理智能化、透明化水平。
5、供气企业要建立配送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对拒收、拒检、无法入户等情况及时记录并上报
乌拉特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