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常态化专项整治。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商户守法诚信经营。
典型案例一:某入网餐饮门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20日,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在现场核查辖区巴音宝力格镇某拌面店时发现,该店食品安全管控不严,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取证,固定相关违法事实,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该案已全部办结。
【典型意义】
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是餐饮食品安全管控的核心环节,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饮食健康的硬性要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会直接破坏食品安全性,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是餐饮行业易发多发的重点违法问题。该案的查办,精准打击了餐饮经营者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乱象,有效压实了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纠治部分商户重销量、轻安全的经营误区,对规范辖区餐饮加工制作流程、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具有重要警示震慑作用。
典型案例二:某入网餐饮门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相关活动案
【案情介绍】2026年8月31日,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辖区某入网餐饮门店现场核查发现,该店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后厨操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违规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从业人健康管理不规范、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处罚规定,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责令该从业人员立即调离食品操作岗位,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前不得返岗,督促该店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设置证件到期提醒。目前,执法人员已督促经营主体逐项完成整改,所有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经营主体已按规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典型意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前置性要求,是阻断食源性疾病传播的关键关口。部分入网餐饮商户片面追求经营效益,放松人员日常管控,存在无证上岗、证件过期、晨检流于形式等问题,暗藏食品安全风险。本案靶向整治网络餐饮行业共性隐患,倒逼经营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管理流程,有效警示辖区入网餐饮商户严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守护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
典型案例三:某入网餐饮门店冷冻柜内生熟肉混放贮存,存在交叉污染风险案
【案情介绍】2026年8月31日,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辖区某入网餐饮门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食品储存管理不规范,冷冻柜内食品生熟混放、未落实分区分柜存放要求,存在较大食品交叉污染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食品储存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相关处罚规定,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该经营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责令商户立即规范冷藏冷冻食品储存行为,严格落实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区存放,全面清洗消杀储存设备,建立常态化储存自查制度。执法人员开展整改“回头看”闭环复核。目前,执法人员已督促经营主体逐条落实整改要求,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经营主体已按规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典型意义】食品分类贮存、生熟分开是餐饮后厨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准则,是防范食品交叉污染的重要举措。部分入网餐饮商户为压缩出餐时间,忽视后厨精细化管理,长期存在生熟混放、物品乱堆乱放等问题,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本案聚焦网络餐饮后厨高频隐患开展精准整治,有效纠治行业陋习,规范后厨加工储存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日常管控责任,持续夯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下一步,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问题与结果导向,持续深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常态化排查、精准化执法、闭环式整改,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重点紧盯平台审核、人员管理、食材储存、后厨卫生等关键风险点,加大巡查抽查与整改复核力度,以案为鉴、以查促改。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普法教育与责任倒逼,持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全力守护群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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