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1. 目录
    2. 旗人民政府
    3.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1. 旗政府工作部门
    2. 苏木镇人民政府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1. 预决算公开
    1. 行政处罚事项
    2. 行政处罚决定
    1. 行政强制事项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人大建议
    2. 政协提案
    1. 政府常务会
    1. 事项目录和指引
    2. 稳岗就业
    3. 生态环境
    4. 乡村振兴
    5. 食品安全
    6. 义务教育
    7. 安全生产
    8. 产品质量
    9. 养老服务
    10. 医疗卫生
    11. 助企纾困
    12. 涉农补贴
    13.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 社会救助
    15.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6. 招商引资
    17. 清单目录
    1. 政策问答库
    2. 政策解读
    1. 决策公开目录
    2. 民意征集与反馈
    1.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 部门基层政务公开
    3. 苏木镇基层政务公开
    4. 实施情况
    5. 政策文件
    6. 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协同试点

肉制品食品安全防控提示
发布日期:2026-10-13 15:22 字体:大 中 小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一、原料环节隐患及防控建议

(一)主要隐患:

畜禽养殖阶段兽药滥用、违禁药物使用、休药期执行不到位,易造成肉制品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化学性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病原微生物,在原料运输、储存环节大量增殖,极易引发食源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建议:

1.健全原料源头管控机制,完善供应商评估审核体系,必要时进行供应商现场审核与产地核查。

2.严格原料入厂查验,核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

3.对原料肉开展检测,重点筛查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玉米赤霉醇等药物残留及微生物指标。

4.落实原料入库验收与感官检验,规范原料前处理操作,从源头切断原料带入污染风险。

二、加工过程隐患及防控建议

(一)主要隐患:

1.温度管控不达标:冷库运行不符合贮存要求,鲜畜禽肉 0℃~4℃冷藏、冷冻肉≤-18℃冷冻条件落实不到位,易造成原料、成品腐败变质。

2.解冻操作不规范:解冻方式、时间管控不当,原料肉反复冻融,引发肉质腐败、感官性状异常。

3.工艺管控风险:腌制、烟熏、风干、发酵等工艺控制不当,熏烤、煎炸肉制品易产生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类物质及丙烯酰胺污染,并形成和累积亚硝胺、杂环胺、生物胺等有害物质。脂肪氧化会造成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4.微生物交叉污染:腌制、热加工、冷却工序温时控制不当;腌制车间温度高于4℃、天然肠衣车间温度高于 25℃,设备、工器具消毒不到位,引发微生物污染。

5.添加剂使用不合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硝酸盐、亚硝酸盐管控风险突出。

(二)防控建议:

1.搭建严格温度监控体系,保障冷藏冷冻设施稳定运行,做好温度记录。

2.制定科学解冻作业规程,严禁原料肉反复冻融。

3.规范生产工艺参数,严格管控腌制、烟熏、发酵等工序的温度、时间,减少有害物生成。

4.强化生产环境卫生监测,定期对车间、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5.严格执行 GB 2760 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添加剂使用台账,定期核查。

6.投料前开展原辅料感官检查,排查感官异常、辅料霉变、过期等问题。

三、掺假、非法添加与标签标识隐患及防控建议

(一)主要隐患:

1.原料掺假:使用低价畜禽肉冒充猪、牛、羊肉制品;混合肉冒充纯肉原料。

2.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超范围使用日落黄、柠檬黄、诱惑红(除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类、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外)、胭脂红、苋菜红等着色剂;违规添加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甜味剂;超限量使用苯甲酸、山梨酸、纳他霉素、亚硝酸盐、没食子酸丙酯等防腐剂、抗氧化剂;违规使用过氧化氢浸泡鸡爪。

3.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工业松香脱毛;添加酸性橙 Ⅱ、碱性嫩黄等进行染色;违规使用工业硫黄、硼砂、吊白块、工业过氧化氢、工业甲醛等非食用物质。

4.标签标识不实:食品配料表与实际投料不一致;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预制调理肉制品虚假标注为原切、鲜切肉;辅料仓储、包装管控不当引入外来动物源性杂质。

(二)防控建议:

1.源头准入管控:落实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要求,完善供应商评估、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 “三无” 肉品;优先选择检疫齐全、可追溯供应商,索要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报告,重点核验猪、牛、羊等高价肉真实性。

2.生产过程监测:实施半成品动物源性筛查,防止掺假原料投入生产;成品对标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检测配料标识与实际成分一致性,保障标签真实准确。

3.常态化风险排查:定期开展成品质量抽检,运用检测技术排查掺假、非法添加风险;及时跟进食品安全新标准、新规,确保生产合规。

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聚焦原料验收、加工工艺、添加剂管理、动物源性掺假、标签标识等关键风险点,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


来源: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办)
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0478-46310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0900392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8250200000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