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文件要求,2026年继续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企业范围: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
1.制造业包含以下三类:
(1)轻工消费品制造: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具、造纸印刷、文体用品;
(2)原材料重化工:石化、化工、化纤、橡塑、建材、钢铁、有色冶炼;
(3) 装备/高端制造:通用/专用设备、汽车、航空船舶、电气、电子、仪器仪表、设备维修、再生资源加工。
2.生活服务业:是指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包括十二大领域: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居民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居民出行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住房服务,其他生活性服务等。
3.现代服务业:范围确定为0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03金融业,04现代物流服务业,05现代商贸服务业,06现代生活服务业,07现代公共服务业,08融合发展服务业等8个大类。
重点群体范围: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三、申请方式
补贴由企业或劳动者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企业确认并确定发放方式。
四、申请材料
1.企业初次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
(3)企业划型相关证明资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当月个人“三项社会保险”缴费明细(需企业加盖公章);
(5)重点群体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表;登记失业人员需与内蒙古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比对;防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旗县区农牧部门出具的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银行账户信息(企业加盖公章)。
2.续发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附件1和附件2、当月个人“三项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上月拨付个人补贴的凭证;
(2)2026年1月1日后申请续发的需重新提供企业划型相关证明。
五、经办渠道
线下办理:到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办理
联系电话:0478-4665394
六、附件
附件1: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2: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自治区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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