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补助标准为:具有乌拉特后旗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60周岁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轻度受损和能力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元;能力重度受损和能力完全丧失的每人每月100元。
1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91人,共计发放资金10450元(壹万零肆佰伍拾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8人 2150元
呼和温都尔镇: 43人 2450元
乌 盖 苏 木 : 19人 11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 70人 37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人 600 元
获各琦苏木:9人 450元
2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89人,共计发放资金10300元(大写:壹万零叁佰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8人 2150元
呼和温都尔镇:43人 2450元
乌 盖 苏 木 :19人 11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70人 37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人 600元
获各琦苏木:9人 450元
3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88人,共计发放资金1025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8人 2150元
呼和温都尔镇:43人 2450元
乌 盖 苏 木 :19人 1100元
潮格温都尔镇:70人 37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人 600元
获各琦苏木:7人 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