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补助标准为:具有乌拉特后旗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60周岁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轻度受损和能力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元;能力重度受损和能力完全丧失的每人每月100元。
4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87人,共计发放资金1020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7人2100元
呼和温都尔镇:43人2450元
乌 盖 苏 木 :19人11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70人37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人600 元
获各琦苏木:7人350元
5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75户,182人,共计发放资金9950元(大写: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2户,36人2050元
呼和温都尔镇:39户,42人2350元
乌 盖 苏 木 :19户,19人11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66户,66人35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户,12人600 元
获各琦苏木:7户,7人350元
6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69户,176人,共计发放资金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2户,36人2050元
呼和温都尔镇:39户,42人2350元
乌 盖 苏 木 :18户,18人1050 元
潮格温都尔镇:63户,63人33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户,12人600 元
获各琦苏木:5户,5人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