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23年9月份开始发放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补助标准为:具有乌拉特后旗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60周岁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轻度受损和能力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元;能力重度受损和能力完全丧失的每人每月100元。
7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64户,171人,共计发放资金9300元(大写:玖仟叁佰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0户,34人1900元
呼和温都尔镇:39户,42人2350元
乌 盖 苏 木 :17户,17人10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63户,63人33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户,12人600 元
获各琦苏木:3户,3人150元
8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62户,169人,共计发放资金9150元(大写:玖仟壹佰伍拾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0户,34人1900元
呼和温都尔镇:38户,41人2300元
乌 盖 苏 木 :17户,17人1000 元
潮格温都尔镇:62户,62人32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12户,12人600 元
获各琦苏木:3户,3人150元
9月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有158户,164人,共计发放资金9200元(大写:玖仟贰佰元整)。
其中:
巴音宝力格镇: 30户,34人1900元
呼和温都尔镇:38户,40人2250元
乌 盖 苏 木 :16户,16人950 元
潮格温都尔镇:64户,64人3600元
巴音前达门苏木:7户,7人350 元
获各琦苏木:3户,3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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