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1. 目录
    2. 旗人民政府
    3.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1. 旗政府工作部门
    2. 苏木镇人民政府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1. 预决算公开
    1. 行政处罚事项
    2. 行政处罚决定
    1. 行政强制事项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人大建议
    2. 政协提案
    1. 政府常务会
    1. 事项目录和指引
    2. 稳岗就业
    3. 生态环境
    4. 乡村振兴
    5. 食品安全
    6. 义务教育
    7. 安全生产
    8. 产品质量
    9. 养老服务
    10. 医疗卫生
    11. 助企纾困
    12. 涉农补贴
    13.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 社会救助
    15.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6. 招商引资
    17. 清单目录
    1. 政策问答库
    2. 政策解读
    1. 决策公开目录
    2. 民意征集与反馈
    1.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 部门基层政务公开
    3. 苏木镇基层政务公开
    4. 实施情况
    5. 政策文件
    6. 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协同试点

抓实财政保障举措 守护义务教育民生底色
发布日期:2026-10-30 11:48 字体:大 中 小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管好、用好教育“钱袋子”,聚焦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教学提质、师资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抓实全流程资金监管,切实把财政红利落到校园一线、惠及广大师生。

加大资金投入

筑牢教育保障底盘

2026年,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中央与自治区两级资金,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专项资金58.65亿元,覆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课后服务保障、办学条件提升、思政和体美劳教育等重点领域,深入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两补”政策,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不断补齐学校建设短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聚焦师资建设

夯实教育发展内核

2026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教师队伍建设相关专项资金2.41亿元,全力保障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用于教师业务培训、各类教师待遇补贴发放、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等。通过财政资金精准支持,不断强化教师业务本领,补齐师资力量短板,全面提升全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严抓资金监管

守牢教育经费底线

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课后服务补助纳入自治区专户管理,规范资金拨付使用。把部分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规范管理行动目录,针对管理不规范、支付率偏低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修订出台7项义务教育资金管理办法,常态化跟踪资金支出运行情况,确保每一笔教育经费都用在刀刃上。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抓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深入推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行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学子共享公平优质的教育成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办)
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0478-46310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蒙ICP备0900392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8250200000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