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现将《乌拉特后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乌拉特后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为规范有序开展乌拉特后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及时应对发展需求变化,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对接乌拉特后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破解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的突出矛盾。针对我旗生态保护红线占比过高(68%)制约产业发展、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衔接不足、城镇开发边界与产业布局不匹配、重点项目落地受阻等问题,通过动态维护优化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实现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生态安全更有保障、产业发展更具空间、民生需求更能满足,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规划支撑。
二、维护原则
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需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空间结构与强制性内容,聚焦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等重点,遵循正向优化导向提升空间品质与利用效率;衔接“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协调空间矛盾,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实施难题,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与合理民生需求,确保维护工作合法合规、科学可行。具体需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一)底线坚守原则: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约束性指标,确保规划目标任务不降低。
(二)问题导向原则:聚焦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冲突、用地布局零散、项目落地困难等核心问题,精准施策优化调整。
(三)正向优化原则:按照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标准,实现耕地质量生态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布局集聚,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四)衔接协调原则:对接“十五五”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统筹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一张图”统筹管控。
(五)民生优先原则:保障牧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需求,合理解决生态红线内必要建设活动的用地诉求。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立由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为组长的乌拉特后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事项。主要职责:审定动态维护年度计划与重大专项维护方案;协调解决维护工作中的跨部门重大问题;审议需报旗政府批准的维护成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付 磊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超然 旗政府办副主任
巴 图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晋超 旗发改委主任
陈玉云 旗林草局局长
胡 伟 旗住建局局长
石永强 旗水利局局长
斯庆巴特尔 旗文旅广局局长
巴 图 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局长
吉仁朱日嘎 获各琦苏木党委书记
胡德尔夫 巴音前达门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许 宽 潮格温都尔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敖旭东 呼和温都尔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黄 帅 乌盖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王 明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自然资源局局长巴图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旗自然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动态维护具体工作;负责技术单位遴选与管理;组织方案编制、论证、报批及成果入库;承担日常监测与评估。
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本领域(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计划、空间需求、实施评估意见等资料与信息;参与相关专题研究与方案论证;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四、工作程序
(一)启动研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单位提出维护需求,由办公室组织初步研判,提出是否启动及维护类型的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估与方案编制:对确需维护的事项,由办公室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专项评估与论证,编制《动态维护方案》(含文本、图件、数据库更新内容及说明)。
(三)征求意见与审查:将方案征求相关部门、苏木镇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查。
(四)审议报批:通过审查的方案,提交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旗人民政府审批。涉及需上报的情形,按程序上报。
(五)成果公告与入库:经批准的维护成果依法公告,并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与入库管理。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26年2月底前):印发本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开展前期调研,收集各部门、苏木镇2026—2030年重大项目及空间需求清单。
第二阶段(评估与方案编制,2026年3月2日前):结合年度体检及需求清单,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评估,形成问题清单与调整建议。编制专项动态维护方案(草案)。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与审查,2026年3月15日前):多轮次征求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方案。提交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第四阶段(成果报批与入库,2026年6月底前):方案提交市局进行审查,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获批后完成成果公告、数据更新与系统入库。
六、经费保障
由旗自然资源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旗财政局审核后,由旗财政统筹安排,保障规划编制、论证、审批等工作顺利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按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反馈意见,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运用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评估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严格成果管理:经批准的动态维护成果是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成果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的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