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46310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拉特后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核心目标,聚焦群众需求和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乌拉特后旗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核心载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与实效性。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2306 条,依托政府蒙古文网站发布信息 2430 条,旗直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 10929 条;编辑发行政府公报 4 期,全面展现全旗政务工作动态。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协同试点” 专栏,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有效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切实保障嘎查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件,无上年结转事项。我旗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按时办结率达 100%。本地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强化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坚持文责自负,即发布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表述错误”的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与功能布局,切实发挥其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全旗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管,着力引导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与日常巡查监测,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平台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配套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切实以科学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载体多局限于文字文本,呈现方式较为刻板,缺乏生动性与直观性,难以满足公众快速理解政策的需求。
2.部分公开信息时效性不足,发布工作未能严格对标上级规定要求,存在一定滞后性。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2.强化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细化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报送信息,严格落实 “应公开尽公开” 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