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HA001-00-2000000-2020-004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
标题 |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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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乌政办字〔2020〕10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政办字〔2020〕10号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和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19〕34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旗“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乌拉特后旗“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阿拉腾宝力格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麦拉苏 旗政府办副主任
达布希拉图 旗农科局局长
成 员:谭志军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青来 旗发改委主任
张兆福 旗水利局局长
杨建忠 旗农发办主任
朱 峰 巴音宝力格镇镇长
宝力德 呼和温都尔镇镇长
巴根那 乌盖苏木苏木长
王 隆 旗农发办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建忠同志担任。
2.旗农科局是全旗项目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汇总旗内各部门各阶段评估成果。
3.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项评估任务。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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