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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HA001-00-2000000-2025-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31

标题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文号

乌后政发〔2025〕53号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17:21 字体: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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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4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巴政发〔2024〕18号)文件要求,在《乌拉特后旗本级权责清单(2020年版)》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结合《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乌政字〔2022〕132号)精细化梳理了旗本级行政权力,形成《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其中保留5808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125项行政权力事项。现将《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
  《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各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力。
  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规范运行权责清单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乌拉特后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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